甘肃润农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炭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2021-08-06 16:52浏览数:39次
甘肃润农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炭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1年8月6日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《甘肃润农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形成后,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开,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。 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:甘肃润农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炭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:新建 建设地点:平凉市泾川县高平镇铁佛村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甘肃润农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:袁总 联系电话:13993306897 三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:甘肃绿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:赵工 联系电话:18034636572 四、环保对策与措施 1、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碳化过程中产生的烟气,出窑时产生的粉尘等。 (1)有组织废气 窑内烘干炭化过程中会产生木炭、液体(木焦油、木醋酸和水蒸气)、气体(木煤气)、粉尘、固体残渣等混合物,根据类比分析,混合物中各成分所占百比例如下:木炭20%、液体(木焦油、木醋酸和水蒸气,其中木焦油10%、木醋酸15%、水蒸气占75%) 60.3%, 气体(木煤气) 15%、粉尘0.5%、固体残渣4.2%,木煤气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甲烷、乙烯、氢气等,木煤气充分燃烧,为炭化提供热量。 项目炭化烟气通过窑体烟道直接进入冷凝器,经冷凝器去除液体,然后进入静电除尘器,除去烟气中的粉尘颗粒物,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。 (2)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烧好的木炭在出窑、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。加强车间通风,大气稀释后,可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 1996)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。 2、 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昼夜均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—2008)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,因此,拟建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,不会改变原有的声环境功能。 3、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、木醋液和木焦油等。固体废物应由专人负责,集中堆放,分类收集,及时清理。收集后定期自行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,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影响。木醋液和木焦油综合利用。 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。 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。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(邮箱地址:272617563@qq.com)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意见。 七、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甘肃润农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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