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凉市陇源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2019-10-25 13:20浏览数:49次
平凉市陇源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,我公司自2019年6月全面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同时委托甘肃绿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令第38号)、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甘环气候发〔2019〕4号)等文件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 一、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:平凉市陇源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:张静 企业地址: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清洁街村三社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:年产2万吨食醋、1万吨酱油 二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(1)废气 ①锅炉废气 公司现有一台LHS1.0-0.8-Y/Q燃油燃气蒸汽锅炉,锅炉采用甲醇作为燃料,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,锅炉烟气经8m排气筒排放,污染物能够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表2限值要求(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放排浓度分别能够达到50mg/m3、50mg/m3、200mg/m3以下排放限值要求。) ②原料堆场扬尘 公司主要无组织排放源为煤堆场,采用彩钢厂房贮存,定期对堆场进行喷淋洒水抑尘,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。 (2)废水 公司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。 (3)噪声 公司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。如螺旋输送机、粉碎机、输送机及各类水泵等,其噪声值都在85dB(A)以上,采用吸音材料、消声器和防震措施进行降噪处理。采取以上措施后,厂界噪声可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—2008)中1类标准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 (4)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、醋渣、酱渣、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。 根据物料平衡,炉渣、醋渣、酱渣定期外售,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卫生处置。
2019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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