泾川县合道高丰建达砖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
系统(CEMS)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,现将《泾川县合道高丰建达砖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(CEMS)验收报告》公示内容如下:项目名称:泾川县合道高丰建达砖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(CEMS)验收报告建设单位:泾川县合道高丰建达砖厂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表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5日-2023年3月25日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